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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第十四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苏财税〔2018〕12号
2018-04-20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第十四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苏财税〔2018〕12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14〕44号)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第十四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江苏省第十四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xls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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